泰宁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农村小学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核编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职位和名额1、招聘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2、招聘职位和名额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计算机类专业)1人、心理学1人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身体健康。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四、招聘程序 由笔试、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2、教学能力测试 内容:小学相应阶段教学内容。方式:说课。3、面试内容: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五、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对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5年者,被聘人员同意对其档案不予转出。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7832561(县人事局) 0598-7838419(县教育局)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泰宁县教育局 泰宁县人事局二O0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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